(网经社讯)2025年2月25日,漳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关心关爱网约车司机群体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成为全国首个系统性解决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难题的地方性政策。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从DeePseek查询获悉,这一政策不仅回应了网约车司机长期面临的“三无”(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无劳动保障)困境,更通过12项创新举措,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漳州模式”。其背后,是数字经济时代对传统劳动关系的重构,也是地方政府在平衡平台经济活力与社会公平之间的治理智慧。
一、政策亮点:多维覆盖与精准突破
1. 党建引领:注入“红色动能”的治理创新
《若干措施》将“党建引领”置于首位,提出通过物流行业党委统筹协调,推动网约车平台派单机制优化、保险优惠等政策落地。这一设计突破了传统政策单纯依赖行政监管的局限,通过党组织嵌入平台经济生态,强化政策执行的政治保障。例如,柔性执法与派单机制改革相结合,既能缓解司机因算法压榨导致的疲劳驾驶问题,又能通过“红色动能”引导平台承担社会责任。
2. 权益保障的“全周期覆盖”
政策涵盖从职业发展到生活关怀的全链条:
职业发展:通过能力提升培训增强司机职业技能,打破“算法工具人”困境;
经济保障: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破解社保缺位难题;
健康关怀:提供健康体检与医疗互助,应对司机群体高发的腰椎病、心血管疾病;
家庭支持:子女教育保障措施直接回应司机因工作流动性强导致的子女入学难痛点。
3. 技术赋能与制度约束并重
政策要求平台优化派单算法,引入强制休息机制,并通过智能化设备(如面部状态识别)监测司机健康状态。这种“技术向善”导向与制度刚性约束的结合,既利用了平台的数据优势,又规避了算法剥削风险。例如,厦门市此前提出的“每公里最低收入保障”在漳州政策中通过派单规则优化实现间接落地。
二、深层意义:新就业形态治理的范式转型
1.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设计”
传统政策多聚焦于事后纠纷调解(如交通部《指导意见》中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而漳州政策更注重事前预防性制度设计。例如,通过“医疗互助”机制分散司机职业伤害风险,与单纯扩大职业伤害保险试点相比更具可持续性。
2. 平台责任边界的重新厘定
政策明确要求平台在派单、保险、算法设计等环节承担主体责任。例如,规定平台需与司机签订书面协议(无论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实质上打破了平台通过“去劳动关系化”规避责任的惯常操作。这种对“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承认,可能为全国性立法提供地方经验。
3. 社会公平的再平衡
网约车司机群体的权益缺失本质是数字经济红利分配失衡的缩影。漳州政策通过公积金缴存、子女教育保障等措施,将平台经济创造的财富部分转化为司机可及的社会福利。这种“共享发展”理念,与2024年漳州推出的“暖心驿站”(提供心理咨询、生活设施)形成服务闭环,共同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支持网络。
三、挑战与争议:理想与现实的张力
1. 执行层面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平台配合度存疑:政策要求平台优化派单算法,但算法黑箱的透明化可能触及平台核心利益;
政策成本分担机制缺失:例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可能增加企业负担,需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配套14。
2. 法律效力的局限性
作为地方性试行政策,《若干措施》缺乏强制约束力。例如,对“恶性低价竞争”的规制更多依赖平台自律,而厦门提案中“每公里最低收入”的硬性规定未被采纳,可能削弱政策实效。
3. 群体差异性的忽视
政策未区分全职与兼职司机的需求差异。例如,健康体检频次、培训内容若采用“一刀切”模式,可能导致资源错配。
四、未来展望:从“漳州样本”到全国性制度创新
1. 可复制性验证的关键维度
数据驱动的效果评估:需建立司机收入波动、健康指标等数据库,量化政策成效;
跨部门协同机制:如人社部门与交通部门的数据共享,避免“政策孤岛”。
2. 制度升级的潜在方向
“算法审计”机制:引入第三方对平台派单算法进行公平性审查;
职业等级认证体系:通过技能培训认证实现司机职业发展通道建设。
3. 对新就业形态的启示
漳州政策的核心价值在于证明:在平台经济中,效率与公平并非零和博弈。通过制度创新,既可释放数字经济活力,又能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为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群体的治理提供了方法论参考。
结语:一场关乎“人的价值”的变革
漳州《若干措施》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新就业形态治理从“问题修补”迈向“系统重构”。其意义远超网约车行业本身,更在于探索如何在数字时代重建“有尊严的劳动”。正如漳州“暖心驿站”试图用一杯热水、一次心理咨询温暖劳动者,这项政策本质上是对“技术与人”关系的再平衡——只有当算法服务于人而非奴役人时,数字经济才能真正成为普惠发展的引擎。